校发〔2016〕14号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术论文直接奖励办法
(本办法经2016年第十六期校长办公会通过)
为进一步调动我校教师和专职研究人员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多出精品,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原则
1.本奖奖励范围是我校教师以唯一或第一作者身份、我校以唯一或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学术文章。其中,学术文章特指发表在《人民日报》理论版或学术版、《光明日报》理论周刊或理论·实践、《经济日报》理论周刊、《解放军报》学习与研究等版面上的文章。
2.申报本奖奖励的科研成果,如果申报教师和署名教师全部来自我校,奖励金额按全额发放。其他情况按60%发放。
3.凡发表在本办法附录的学术期刊上的论文,每篇不少于3000字,学术文章不少于1500字。
4.本奖仅奖励正式版面发表的论文,不含任何形式的增刊、专刊、年刊等版面。
5.我校教师所发表的论文或学术文章如被更高一级的报刊全文转载,奖励时采用就高不就低的办法进行奖励,不重复进行奖励。如果属于跨年转载,奖励时补足转载差额。
二、奖励范围与奖励标准
类 别 |
类 别 说 明 |
奖励标准(单位:元) |
论文A类 |
国家级权威核心期刊 |
50000 |
论文B类 |
综合及学科权威核心期刊 |
30000 |
论文C类 |
学科核心期刊 |
8000 |
学术文章 |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解放军报》相关版面 |
3000 |
三、申报程序
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在科研成果发表并提交至科研处后,由科研处汇总报学校批准。
四、奖励方式
对于符合本规定的论文和学术文章,学校将按奖金的形式进行直接奖励,在符合国家财务制度和税收法规的前提下一次性发放。
五、附则
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原《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学岗位教师科研工作奖励办法》(院字〔2004〕第15号附件4)中的相应部分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