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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术论文直接奖励办法
来源:
日期:2016-12-21
作者:
编辑:蒋甫玉

校发〔201614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术论文直接奖励办法

(本办法经2016年第十六期校长办公会通过)

为进一步调动我校教师和专职研究人员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多出精品,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原则

1.本奖奖励范围是我校教师以唯一或第一作者身份、我校以唯一或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学术文章。其中,学术文章特指发表在《人民日报》理论版或学术版、《光明日报》理论周刊或理论·实践、《经济日报》理论周刊、《解放军报》学习与研究等版面上的文章。

2.申报本奖奖励的科研成果,如果申报教师和署名教师全部来自我校,奖励金额按全额发放。其他情况按60%发放。

3.凡发表在本办法附录的学术期刊上的论文,每篇不少于3000字,学术文章不少于1500字。

4.本奖仅奖励正式版面发表的论文,不含任何形式的增刊、专刊、年刊等版面。

5.我校教师所发表的论文或学术文章如被更高一级的报刊全文转载,奖励时采用就高不就低的办法进行奖励,不重复进行奖励。如果属于跨年转载,奖励时补足转载差额。

二、奖励范围与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单位:元)

论文A

国家级权威核心期刊

50000

论文B

综合及学科权威核心期刊

30000

论文C

学科核心期刊

8000

学术文章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解放军报》相关版面

3000

 

 

 

 

 

 

 

 

 

 

 

 

 

 

三、申报程序

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在科研成果发表并提交至科研处后,由科研处汇总报学校批准。

四、奖励方式

对于符合本规定的论文和学术文章,学校将按奖金的形式进行直接奖励,在符合国家财务制度和税收法规的前提下一次性发放。

五、附则

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自201611日起实施。原《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学岗位教师科研工作奖励办法》(院字〔2004〕第15号附件4)中的相应部分同时废止。

 

附件: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师科研成果分类评价目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