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月14日)
一、 有关报销的注意事项
报销时间:每周1-周5上午8:00—12:00
每年12月15日为截止报销时间,12月15日之后票据由第二年1月份报销。
日常租车、电话、办公费发票报销时间跨度不超过2个月,也就是1月份的发票最晚应于3月份报销。注意按工作进度做好工作安排,不得年底突击花钱。
日常报销金额超过1000元的(含1000元),均应使用支票支付。支票有效期为10天,借出支票应于2周内办理还款报销手续,若不能及时办理请到财务处办理借款手续。
日报销金额,领款、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的部门,请于前一日预约。
二、原始票据初步审核:经管员要严格把关。
1.票据要素要写全:付款单位名称、商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时间。
2.商品名称需要写清所买的具体商品,若只写“办公用品”将列为部门办公费,所购300元以上办公用品要填写明细或附小票;所购办公用品单价500元以上的物品需到后勤办公室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3.发票金额注意大小写要相符,不得涂改。
4.发票签字方章盖在发票背面左上角,发票报销需“主管、经办人、验收人”3人签字。若没有方章请到财务处领取。
5.经过初步审核的票据要按经费项目分类登记经费日记账并在发票背面方章上注明以后到财务处报销。没有账本的部门到财务处领取。
6.坚持核对制度,各部门经费管理员应坚持季末对账制度,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和财务处进行对账,保证部门经费账与财务处账面的一致性。
三、票据使用规定
1. 银钱收据的使用范围: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的银钱往来;各种代收代垫凭据;单位及个人之间和单位与企业之间的非行政事业收费的银钱往来;及行政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的各种会费收入。通过市场取得的经营、服务性收入要依法纳税不得使用银钱收据。学院组织会议、接受课题费均可使用银钱收据。
2. 借出银钱收据后应妥善保管。举办会议的部门领出票据要专人登记负责,严格按规定使用票据,会议结束,应尽快将所收费用与票据全部交会财务处。
3. 在使用银钱收据时,必须按号码顺序使用,各联复写,逐项填写清楚,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填写错误的票据加盖作废章,与存根联一并保存。
4. 收费单位应定期报告收费票据的使用结存情况。票据使用时,填写必须内容完整,字迹工整印章齐全。填错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保存其各联备查,不得涂改、挖补、撕毁。如发生票据丢失,应及时声明作废,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报同级财政部门处理。
5. 按规定使用收费票据,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规定范围、规定标准收费。
6. 有不明之处可随时报财务处主管票据人员,财务处有不明之处将请示票据发行机构。
财务处
200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