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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出境出国及劳务费相关报销规定的说明
来源:
日期:2010-04-21
作者:
编辑:liujiayi

  一、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与相关部门沟通,我院教师出境、出国费用报销应先到国际交流处进行相关手续的审批及报备,教师持由国际交流处在审批报备后出具相关的报销说明、与报销有关的会议通知、邀请书及相关费用的发票至财务处进行报销。

  二、为了更加规范我院财务管理,简化大家报销手续,财务处制定了统一的劳务费报销表格。从即日起我院所有劳务费报销应填写统一的劳务费报销表格进行报销。统一的劳务费报销表格可从财务处主页下载中心进行下载,网址:cw.cyu.edu.cn。

  财务处

  2009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