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招待费管理使用暂行办法
为方便学院各部门开展工作经研究决定,学院各部门可在部门预算内设立招待费项目,在规定额度内报销招待费用。为规范招待费用的管理,招待费的使用及报销应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1、各部门招待费额度由学院统一制定,列入部门预算。
2、各部门要合理使用、严格控制招待费的支出,全年不得超预算使用。
3、各部门招待费支出报销时须由部门领导及经办人签字。
4、招待费支出内容主要限于餐费、礼品或会议费,在报销时需注明付款单位、用途或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会议费应注明会议单位、内容、时间、人数、金额。
5、本规定为暂行规定,待我院财务管理规定正式出台后按新的规定执行。
财务处
200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