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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宣传项目组开展集体学习
来源:新闻中心
日期:2018-06-28
作者:黄莉培
编辑:王娟

新闻中心讯  (黄莉培)为积极学习贯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精神,6月27日上午,我校“团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宣传项目组开展第一次集体学习,就26日召开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王沪宁同志代表党中央的致词和贺军科同志作的报告进行学习研讨。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团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宣传项目组副组长陆玉林教授主持集体学习并讲话,项目组全体成员参加了学习。

学习中,项目组的老师们积极发言,就王沪宁同志的致词和贺军科同志作的报告畅谈了学习心得体会。大家一致认为,王沪宁同志的致词在中央层面首次鲜明提出了习近平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并概括了这一重要思想的基本内涵与核心要义。贺军科同志的报告,通篇贯穿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旗帜,通篇贯穿着党中央关于青年工作的部署要求,通篇贯穿着立足新时代、面向新时代、把握新时代的主题主线,通篇贯穿着与时俱进、深化改革、开拓创新的精神姿态。大家纷纷表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把王沪宁同志的致词和贺军科同志的报告作为进一步建设发展好团校、做好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方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团十八大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整合力量、规划方向,推动学校改革、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及共青团理论研究在新的历史时期取得新成就。

陆玉林在讲话中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明确项目组的职责。项目组的职责是对团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研究和宣讲,把团的十八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和共青团的要求学懂、弄通,学深、悟透;其次是要开展好研究工作,根据王沪宁同志的致词和贺军科同志作的报告梳理清楚应该研究的问题,确定研究课题;最后是在对习近平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对会议精神有比较透彻的认识和理解的基础上开展宣讲工作。

二是确定讲座课题时要处理好三组关系。一是应该讲什么和怎么讲清楚的关系,二是理论和实际的关系,三是主体和对象的关系。

三是希望项目组的老师们在充分领会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尽快确定课题,明确相关专题和问题,能够及时按照团中央的统一部署把学习宣传活动开展起来。

据悉,“团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宣传项目组将定期举行集体学习活动,努力做好团的十八大精神的宣讲工作,并将精神积极贯彻落实到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