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通知【海公字(2019)145号】,2019年5月底之前清理整顿集体户口。要求毕业超过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户口不能长期滞留在京,应将户口迁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为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户籍清理整顿工作,请我校往届毕业生未迁移户口的,于5月底之前来校办理户口迁移。届时未办理迁移的公安机关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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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团校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