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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恒公法论坛讲述洛克政治思想的发展
来源:新闻中心
日期:2011-03-16
作者:王竹萌
编辑:毛赟美

新闻中心讯王竹萌 315日晚,来自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的霍伟岸博士做客法律系德恒公法论坛,与同学们分享了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的政治思想发展过程。

霍伟岸博士作为一名对洛克思想有着深入研究的学者,在本次讲座中着重对洛克生活时代的政治背景和社会背景进行了详细的讲述,并联系其他同时代思想家的观点,加深了对洛克财产权理论的剖析。

霍伟岸首先介绍了洛克的成长历程。他介绍到,洛克生活的社会年代十分动荡,他自年轻开始就认为人民的自由范围太过宽阔是造成英国动荡局势的原因之一。1660年,查理二世复辟,洛克十分拥护。在洛克当时的著作中,他甚至声明“臣民没有任何理由不服从执政官的意志”。在洛克当时的政治思想中不存在立法与行政的分权,也没有宗教宽容、财产权的概念,更不存在“公民的自然权利”一说。霍伟岸说:“这与我们所熟悉的洛克的自由思想完全不同,甚至是对立的。”

霍伟岸认为,洛克的这种思想观念与他的社会实践不无关系,而且洛克后来政治思想的巨变与他的经历也有着很大联系。1666年,洛克与沙夫茨伯里伯爵相遇并成为其家庭医生,与此同时,沙夫茨伯里伯爵的自由主义思想深刻地影响着洛克的政治思想观念,这个时期,洛克重塑了他的政治观。于是,从1667年起,洛克的思想开始发生了变化。洛克在他的一篇文章《Essay on Toleration》中就主张执政官应该实行宗教宽容,并第一次提出“个人对执政官拥有一种绝对的和普遍的权利”。洛克与沙夫茨伯里伯爵还就国际贸易的重要性进行过深入探讨,洛克的帝国思想就此形成。“洛克在研究经济思想的同时还在探索其思想的认识论维度,在《人类理解论》的初稿中,洛克就曾特别关心我们大部分的信仰都落入‘可能知识’的范畴而缺乏确定性。”

随后,霍伟岸深入剖析了洛克的财产权理论。他说,在洛克的观点中,财产是上帝赠给全体人民的共有物,而每个个人要享有财产权就要把财产分成个人分别所有,即“共有财产个体化”。洛克进而论证了共有财产如何变成私有——在共有物上施加劳动是重要措施。霍伟岸指出:“这也就是我们非常熟悉的‘劳动价值论’。洛克认为自然物中掺夹了人类的劳动就会使该自然物产生自己对于该自然物的排他性权利,进而也就产生了财产的私有权利,这种权利是适应自然法的规则的。”霍伟岸还告诉大家,洛克财产权理论中的“价值”,多指财产的使用价值,通常是与日常生活联系紧密的财产如用于饱腹的果实、用于耕种的土地等。

讲座最后,主持人、法律系教师杨利敏博士对霍伟岸的讲座进行了高度评价。她说,霍伟岸对洛克生平实践的讲述属于典型的思想史研究方法,对于同学们加深对洛克的理解有着深刻的意义。在场同学也与霍伟岸就洛克思想的演变等问题进行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