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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来源:新闻中心
日期:2010-11-24
作者:万伟伟
编辑:xiaolong

新闻中心讯(万伟伟)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1122日下午,校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了中共中央新修订的《条例》。校党委书记倪邦文主持会议并讲话。党委中心组成员王新清、酒曙光、高延斌、李家华、王义军、李宝国参加了学习。

学习会上,倪邦文介绍了参加1119中共中央在京召开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情况,传达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在会上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他指出,学校党委领导班子要按照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学习意识,拓展学习内容,既要抓好对中央大政方针、重要决策部署、国际国内形势政策的学习领会,也要深化对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形势任务、机遇挑战的学习思考,在学习中开阔思维眼界,提升治校能力。他指出,新《条例》贯彻了中央对高等学校党的工作的新要求,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吸收了各地各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的新经验,是高校党的工作必须遵守的基本规章。他强调,要适应高校党的建设面临的形势、任务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高等学校教学科研组织方式、内部管理模式发生的深刻变化,深化中央对加强高校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学习领会新修订《条例》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明确新形势下党的工作的定位、职责和任务,带头履行好党委的职责,发挥好党委在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中领导核心作用。

校党委副书记李宝国在会上对照1996年颁布的《条例》,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修订情况作了说明,从对党委的要求、院系党总支的要求、教工(学生)党支部的要求、对各级党组织的共性要求等方面,对有关章节的修订内容作了重点介绍。

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