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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团校关于举行2024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面试的通知
日期:2024-04-24

   根据团中央所属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相关安排,我校将于近期举行教师岗面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5:1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如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至符合5:1比例为止。

  二、面试安排

1.时间地点

教师岗面试按照岗位类别分别组织开展。各岗位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相关要求等信息,将由工作人员后续另行点对点通知。

2.面试方式

根据考察重点,面试主要包括试讲和问答两个环节。试讲侧重考察专业素质和能力,现场问答侧重考察基础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此外,参加面试人员需提前参加心理素质线上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面试总分,作为相关参考。

    三、注意事项

1.注意保持手机畅通。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面试相关信息。接到通知后,如本人自愿放弃面试,须及时告诉工作人员,并提交由本人亲笔签名的统一样式的书面放弃声明书(见附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且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报有关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2.面试人员在面试当日应按要求提前到候考室报到,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本人面试资格。

3.根据招聘工作要求,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请面试人员在面试当日携带并提供所需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应聘不限生源岗位的人员须提交的材料有: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由院系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未使用过的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协议,且两年择业期内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应聘京内生源岗位的人员须提交的材料有:本人户口页及所在户口簿首页,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由院系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未使用过的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协议,且两年择业期内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4.请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得对外泄露面试试题信息,不得相互交流与面试有关的内容。

四、体检和考察安排

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选。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10-88567965

 

  附件: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中央团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2024424

附件:放弃面试资格声明.pdf